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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南昌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已开始!
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我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作用,我市在申请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基础上,创新设立市级博士科研创新中心,着力构建具有南昌特色的博士后工作三级管理体系。
目前,我市已正式启动2021年博士创新中心申报工作。一起看下申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吧~
一、申报范围
凡在南昌市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、经济园区、产业园区、留学人员创业园,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,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%,或年科研费用总额不低于200万元。
2.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。研发机构具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研究条件,有必要的检测、分析、测试手段或资料设备。
3.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,能提出理论创新、技术先进的博士科研项目。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,其中研发中心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。
4.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。
建有市级以上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中心。优先支持汽车和新能源汽车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航空装备领域企业申报创新中心。
三、咨询电话
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0791-83884289
四、公告全文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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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事项
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,我市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科研资助经费20万元,在首位博士进、出中心时分两次拨付;新招收的博士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5万元,在进站考核、中期考核合格后分两次拨付;对完成开题的博士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,累计总额不超过6万元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实行定期评估管理,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,作为其后续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重要依据。
供稿单位:局专技科